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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供销社简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07-21 17:23:09   浏览次数: 

武威市供销社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供销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政办发〔2002〕46号)和市编委《关于市供销社内设科室更名的通知》(武市编发〔2006〕18号),我社内设三科一室,人员编制17名。

  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对全市供销社系统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行使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授予的职权并负责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一)对辖区供销合作社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协调、监督辖区供销合作社落实中央、省、市及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

  (二)根据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政府要求,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授权的工作任务和计划指标;

  (三)根据国家规定和政府授权,对全市棉花、瓜籽、辣椒、啤酒大麦、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畜产品、蜂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烟花爆竹流通市场和社会团体进行宏观业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整顿流通市场;

  (四)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广大农民的意见、要求和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主要情况,督促辖区供销合作社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指导、监督辖区供销合作社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流失,确保保值增值。依法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权利,按出资额参与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督促辖区供销合作社落实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六)指导、协调辖区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搞好农副产品流通,发展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企业,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负责申报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七)指导、协调辖区供销合作社参与西部大开发战略,配合有关部门筛选、论证、上报农业产业化和西部大开发建设项目,并协助、督促、检查落实;

  (八)指导、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信息服务网络,开展与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关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咨询;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和农资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广大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

  (九)负责管理全市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暨全国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示范点工作;

  (十)指导、协调辖区供销合作社实行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范围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供销合作社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供销合作经济的合作联合优势;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辖区供销合作社做好社会劳动保障、职工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指导辖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十三)承担市政府农副产品流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协调解决贸易纠纷;

  (十四)承担计划经济时期因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和维护全系统稳定的职能;

  (十五)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职责

  1、制定本社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起草本社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及会议材料;

  2、负责社机关日常党务、政务、事务及政务信息工作;

  3、承办本社各类会议,承担会议记录及纪要编发,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4、负责本社文档、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治安保卫、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5、协助财务资产管理科做好机关经费和财产管理工作;

  6、负责社机关人员的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本社及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职称和技术等级考评、本社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及社会保障工作;

  8、做好社机关离退休职工和遗属的管理、服务工作;

  9、承办职工调配、干部聘任和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

  10、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信息科职责

  1、指导、督促、协调辖区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搞好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生活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及日用杂品经营管理工作。

  2、承办市农副产品流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农副产品营销协会和市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的日常事务。

  3、指导、协调辖区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兴办和扶持龙头企业工作。

  4、对全市棉花、瓜籽、辣椒、啤酒大麦、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畜产品、蜂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社会团体进行宏观业务主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系统内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市场管理工作。

  5、配合其它科室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6、指导、协调辖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信息服务网络,认真做好农资、农产品信息编发工作。

  7、指导、监督辖区供销社开展供销社系统商流统计工作,承担本社商流统计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等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8、指导、督促辖区供销社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务资产管理科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本社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编报、审核社机关会计报表。

  3、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优化财务结构工作,指导系统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应用工作,审核编报系统财会报表;

  4、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供销社搞好社有资产管理,检查和指导资产运营情况并定期进行预测和分析;

  5、负责本社机关及辖区供销合作社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6、指导辖区供销社搞好内部审计;

  7、协同办公室搞好社机关经费和机关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管理、监督协会的资金使用。办理社机关财务事项;

  8、负责落实社机关争取资金到位工作;

  9、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合作经济管理科职责

  1、指导辖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协助辖区供销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筹划现代营销策略,推行现代营销方式,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模式;

  2、负责起草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辖区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的规划与建设;

  3、负责并指导全市供销社搞好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等工作;

  4、指导督促全市供销系统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工作;

  5、总结、推广供销社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

  6、协调解决贸易纠纷;

  7、搞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办证等工作;

  8、负责落实市政府与市供销社签订的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

  9、按时完成项目、机构网点等报表上报工作;

  10、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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